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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有名的受害者  (第1/1页)
    【受害者】    被欺负的一方。    【媒T嘉宾】    你们思考一下,会上节目的都是谁?    都是有一定曝光率的。    那有受害者上节目的情况又是怎麽样呢?    几乎没有。    【统计学】    根据中华民国法律,划6个直辖市,其中分为11个县、3个市。    6 11 3=20    如果全台湾每天最少20多个案件。    那麽为什麽──这些人上节目的b例──却不到万分之一呢?    【颠倒】    10000/20件=500    500/30天=16个月    16/12=1年    500个案件需要花至少16个月,至少一年4个月去处理。    【伸张正义】    只要所有受害者的事都没有被公开过,这个社会就没有任何公平正义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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